(一)貫徹執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 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建設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定和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定并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定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統籌擬定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統籌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落實博士后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
(一)辦公大樓
朔州市開發北路人才大樓(西區)
朔州市招遠路8-1號勞動力市場大樓(東區)
(二)朔州市社會保險中心
朔州市社會保險中心已于2024年4月1日整體進駐朔州市政務服務中心(新政務大廳),辦事窗口設在政務大廳一樓,辦公區設在政務大廳四層西區。
地址:朔州市朔城區市府街1號 (朔州市人民政府東側)
辦公時間: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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